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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秉辉教授:肿瘤筛查,也要“有的放矢”

杨秉辉教授:肿瘤筛查,也要“有的放矢”

医学上“筛查”——在尚未发现疾病的人群中,采用某种检测技术发现疑似某种疾病的举措。如在某些发热性传染病流行时,交通口岸皆会对入境者作体温检查,其目的即在发现可能患有此病的患者,此即筛查。与诊断不同,筛查的对象较为广泛,目的是发现其中可能已经患病的人。而诊断则是对已经显露病像的人确诊他所患的病。筛查常用于两种情况:一是检出可疑为某种传染病的患者,加以隔离,以防其病扩散;另一是用于检出一旦出现症状已经较难治愈的疾病患者,使其能获得早期诊断、及时治疗,以争取良好的疗效。这后者典型的例子便是癌症。 筛查,肿瘤得到早期诊断的“利器” 人尽皆知:癌症如今治疗的效果多不理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未能早期发现。而未能早期发现的原因则是早期并无典型症状、甚至毫无症状,患者不会就医检查,而一旦出现症状多数已非早期,治疗效果不佳。这一难题曾长期困扰肿瘤学界。但随着检查技术的进步,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了在大范围人群中筛查某种癌症的工作,结果确实也检出、并经进一步确诊为早期的癌症,经治疗后取得良好疗效、甚至治愈的病例。 筛查,是“白查”吗? 筛查发现可疑病例,早诊、早治,取得良好疗效,甚至治愈癌症,此等好事如何还会有争议呢?原来问题出在:筛查是一种群体性的检查,接受检查的人本身并无不适,因此并无检查的主观意愿;再说癌症虽多,但终非如龋齿、足癬之普遍,而且某种检查方法一般皆只能用于筛查某一种癌,因此就有了经济学方面的考虑。假设某种癌症每年、每10万人口中发生40例,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一年查了10万人,理论上可查出40例该种癌症患者,即使全部治愈,则得救者为40人,但也需注意到有99 960人是被“白查”了。从经济学上看“投入与产出”未必合理,而且大量的医学检查资源被浪费。而若此种检查有很低的、只1%的“假阳性”,即并非癌症而查出“阳性”被疑为癌症的人将达1 000人,这将造成多大的社会问题! 所以关于癌症的筛查至今国际肿瘤学界认为可行的也只乳腺癌与宫颈癌的筛查两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民众科学知识的普及,通过筛查早期发现、早诊、早治有可能治愈某些癌症的事实还在不断地鼓舞着人们对此进行着不断的探索。 最近我国政府公布了《中国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7-2025)》,文件中提出要将重点癌症的“早期诊断率”提高到55%~60%,除了在高发现场的高危人群中进行癌症的筛查外,还应推行“机会性筛查”。 什么是“机会性筛查” “机会性筛查”又称“机遇性筛查”,即对癌症的高危对象(或称易患人群,如吸烟者为肺癌的高危对象;慢性乙肝、丙肝病毒感染者为肝癌的高危对象;家族性腺瘤型大肠息肉症患者、克隆病患者为肠癌的高危对象;一级亲属中有患乳癌者的人为乳腺癌的高危对象等)因任何原因就诊时,在接诊医师劝导下进行的相关防癌检查或癌症高危对象本人,因感防癌的需要而定期到医院进行的相关防癌检查。此种“机会性筛查”的受检者对防癌检查有一定的主动性,有较高的应对可能“假阳性”的能力,又由于受检者皆为此种癌症的“高危对象”,他们发生此种癌症的可能性要较一般民众高出许多,因此检出癌症的概率也较一般人群高,这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较为合理。 “机会性筛查”化整为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筛查”带来的经济学上的、社会学上的困境,而利于癌症的早期发现、早诊、早治,值得提倡。 在此次颁布的规划中甚至还提到对脑卒中、冠心病的“机会性筛查”,确实许多病都是以早发现、早诊早治为好,其理应该是相通的。 “机会性筛查”需要的是经济的发展和科学知识的普及,需要医务界、传媒界以及全社会的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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