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提一个建议,关于积分清零规则的。 积分有效期为2年,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实行滚动清零,每年1月初执行。即用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到第二年年底都有效。如2018年产生的可兑换积分有效期将到2019年12月,以此类推。 积分兑换优先消耗临期积分。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积分,比方年底兑换完还剩下不能兑换的积分可以有时间继续被使用,对年底加入咚咚的新用户也比较友好。 不知道大家认为这个建议怎样?咚咚有是否会采纳?盼采纳。